外資電商不再受限
就在轟轟烈烈的電商618大戰結束之后,工信部就放開了套在外資互聯網數據服務商和電商身上的枷鎖。在19號發布的今年第196號文件中,明確規定了外資互聯網企業可以以全資公司的身份,在國內開展業務。 以下為196號文全文:
關于放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(經營類電子商務)外資股比限制的通告
工信部通[2015]196號
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,支持我國電子商務發展,鼓勵和引導外資積極參與,進一步激發市場競爭活力,我部決定在中國(上海)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試點的基礎上,在全國范圍內放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(經營類電子商務)的外資股比限制,外資持股比例可至100%。
外商投資企業要依法依規經營,申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(經營類電子商務)許可時,對外資的股比要求按本通告執行,其他許可條件要求及相應審批程序按《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》(國務院令第534號)相關規定執行。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要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引導和監督,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,切實維護用戶合法權益,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,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,使之成為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的重要平臺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工業和信息化部
2015年6月19日